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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意見和simon有一點差異。
St. James School是前50的學校,而Garrison Forest School不是。這是兩個檔次的學校。SJS明顯高GFS一個檔次。
但如果選校依靠排名,我不贊同。我認為更重要,還是喜愛。
因為只有孩子真正喜愛了學校,她才能無悔無怨地去走這一段艱苦、孤獨的異國旅程;而且,好的美國學校其實硬件都足夠,很多時候只是學生之間的差異;就算有些學校資源豐富,但如果用不到,其實結(jié)果一樣。
我建議家長繼續(xù)誘惑,而不威逼。用SJS的各個好處去引誘孩子做出決定的改變。但如果她堅持己見,說明這個考慮她是深思熟慮,堅定不移的。那么,我認為,就應該遵從孩子的內(nèi)心。
對了,后面還有revisit機會,最好兩個學校都去,可以和學生們一起上課,活動,真正體驗當那個學校學生的感覺,更進一步落實自己的判斷。
當然,前提是:兩個offer孩子都拿到。